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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撤回起訴
裁判字號:
高雄簡易庭 110 年度雄司補字第 8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雄司補字第89號 聲 請 人 張素金 一、上列聲請人相對人震營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間損害賠償   事件,聲請人聲請調解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調解標的價   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800,000 元,應徵聲請費1,000 元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06 條第1 項第1 款之規定,限聲請人   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調解之聲   請,特此裁定。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29  日          高雄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