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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高雄簡易庭 110 年度雄簡字第 217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給付退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雄簡字第2178號 原   告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法定代理人 陳敦基 訴訟代理人 賴顧賢 訴訟代理人 凃裕斗律師 被   告 立豐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玉欣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退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尚有需調查事項,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一一年 二月十七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在本院高雄簡易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 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謝宗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書 記 官 蔡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