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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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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高雄簡易庭 112 年度雄簡字第 140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15 日
裁判案由:
給付票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雄簡字第140號
原      告  謝立民 
訴訟代理人  張永昌律師
被      告  德承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富松 
訴訟代理人  許龍升律師
            簡吟曲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5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張茹棻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5  日
                                書記官  黃振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