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雄簡字第2050號
原 告 黃唯致
被 告 賀光明
彩虹展佈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上三人共同
被 告 尚樂行展覽會場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生財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
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本院前於民國113年1月10日
言詞辯論終結。茲因
被告間
僱傭關係存否尚有不明,認有應調查之處,
爰命
再開辯論,並指定於113年3月6日16時4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再開辯論。另請被告訴訟代理人於
上開期日偕同被告兼法定代理人林張幼琴到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4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鄭宇鈜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