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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05 年度重上國更(一)字第 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國家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上國更㈠字第1號 上 訴 人 蘇桐葳 被上訴人  蘇淵輝       王月麗 上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張清雄律師       曾本懿律師       蔡涵如律師 共   同 複代理人  郭小如律師 上 訴 人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法定代理人 林恊松 訴訟代理人 黃榮作律師 上 訴 人 張良安 訴訟代理人 吳澄潔律師 複 代 理人 張錦昌律師 上 訴 人 根茂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菊花 上列當事人間國家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 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8 年12月18日上午11時在本院民事第 二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甯 馨                    法 官 羅培毓                    法 官 李昭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黃月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