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重上字第59號
上 訴 人 高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洪國欽律師
李倬銘律師
參 加 人 禾達睿生醫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人 黃齡瑩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張競文律師
複代理人 杜昀浩律師
訴訟代理人 孫安妮律師
康進益律師
黃有衡律師
康鈺靈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沒收訂金等事件,於民國110 年12月29日
言詞辯論終結。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
再開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3 日
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甯 馨
法 官 林雅莉
法 官 何悅芳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