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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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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11 年度建上字第 30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23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建上字第30號
上  訴  人  一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尉棋 
訴訟代理人  方金寶律師
            吳文淑律師
            陳筱文律師
被  上訴人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法定代理人  劉國才 
訴訟代理人  蘇俊誠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3  日
                        工程法庭      法  官  周佳佩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3  日
                         書記官  戴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