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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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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15 年度上字第 60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7 月 23 日
裁判案由:
塗銷抵押權登記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上字第60號
上  訴  人  林瑞國  
訴訟代理人  何星磊律師
上訴人    吳主明  


            陳寶玉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張家慈  
  主 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續行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3  日
             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郭宜芳
                  法 官  黃悅璇
                  法 官  徐彩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3  日
                  書記官 陳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