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簡易字第15號
原 告 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 孫紹桓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
損害賠償事件,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本院刑事庭移送前來(114年度附民字第265號),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25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被告應各給付如附表一「名稱」欄所示之人各如附表一「請求之金額」欄所示之金額,及自民國一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事實及理由
一、按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不合於民事訴訟法第40條第3項所定者,得由其中選定一人或數人,為選定人及被選定人全體起訴或被訴,民事訴訟法第41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選定當事人之制,旨在求取共同訴訟程序之簡化,
苟多數當事人所主張之主要攻擊或
防禦方法相同,已足認有簡化訴訟程序之作用,而具有
法律上之共同利益,即得由其中選定一人或數人為全體起訴或被訴,所謂有共同利益者,
乃指於訴訟結果有影響之爭點,對於多數人均有利害關係者而言(最高法院76年度台再字第6號、87年度
台上字第2917號判決意旨
參照)。查,被告於原告所屬之直營門市及加盟門市以相同手法行竊,致使原告及其所屬加盟主林睦祖即力丰商行、翁雅玲即麗雲商行、李建勳即客萊富商行、李昌盛即昌琪商行、林俊翰即信義品翰商行、吳志華即長恩商行受有損害,為簡化訴訟程序以達訴訟經濟,且攻擊及防禦方法相同,
上開6位加盟主(下合稱選定人)選定原告為被選定人而為全體應訴,則原告及選定人為有共同利益之人,乃依法選定原告為被選定人,以提起
本件訴訟,並提出選定當事人同意書為證,
核與前揭規定相符。又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但書第3款定有明文。原告起訴聲明原為:被告應給付選定人全體、原告新臺幣(下同)211,000元,及自刑事附帶民事
起訴狀繕本送達
翌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嗣變更請求為:被告應給付選定人全體、原告附表一所示合計68,700元,及自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原告所為訴之變更,核係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合於規定,應予准許。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
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
爰依原告之
聲請,由其
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三、原告主張:被告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分別於附表二所示之時間,至附表二「竊盜地點」欄所示之萊爾富超商直營或加盟門市,藉口購買箱購商品,趁附表二所示各超商之值班店員至後場尋找商品而未注意之際,徒手竊取附表二各超商櫃台收銀機內之現金,即如「竊盜物品及價值」欄所示,致伊與選定人受有損害,被告應就前開竊盜行為,負
損害賠償責任等語。爰依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聲明:被告應給付如附表一「請求之金額」欄所示金額予選定人全體、原告(各項合計為68,700元),及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14年11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四、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五、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原告上開主張之事實,業有現場監視器影像畫面
暨影像擷圖
可證(附於本院114年度上易字第342號刑事卷宗內)。又
被告因前揭竊盜行為經判處竊盜罪有罪確定,有本院114年度上易字第342號刑事判決可參,且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視同自認,是堪認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為真實,
依前述規定,原告自得請求被告負損害賠償責任。六、從而,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被告給付如附表一所示(合計68,700元),及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14年11月27日(見附民卷第77頁送達證書)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洪能超
法 官 張琬如
法 官 郭慧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1 日
附表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重中興北店(新北市○○區○○○街000○000號) | | | | |
| | | | | |
| | | | | |
附表二:
| | | | |
| | | | |
| | 萊爾富超商板橋合安店(新北市○○區○○○街00號1樓) | | |
| | 萊爾富超商中正紹興南店(臺北市中正區紹興南街 4-12號) | | |
| | 萊爾富超商新莊雙鳳店(臺北市○○區○○路00號1樓) | | |
| | 萊爾富超商信義吉隆店(臺北市○○區○○路000號) | | |
| | | | |
| | 萊爾富超商北市同京店(臺北市○○區○○○街00號) | | |
| | 萊爾富超商三重中興北店(新北市三重區中興北街 195、197號) | | |
| | 萊爾富超商中山榮耀店(臺北市○○區○○路000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