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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114 年度地訴字第 78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3 月 18 日
裁判案由:
勞動基準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4年度地訴字第78號
原      告  萬成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曹美香 


被      告  臺東縣政府

代  表  人  饒慶鈴 
訴訟代理人  莊順丞 
上列當事人間勞動基準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8  日
              法 官 楊詠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8  日
              書記官 黃怡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