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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3 年度苗簡字第 788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01 日
裁判案由:
偽造文書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苗簡字第788號
聲  請  人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蘇芸瑱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2年度偵字第977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蘇芸瑱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及未扣案之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壹份均沒收。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蘇芸瑱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其偽造印文之行為,為其偽造私文書之部分行為,而偽造私文書之低度行為,復為行使偽造私文書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
 ㈡而被告自民國110年11間某日起至111年10月間某日止,持附表所示之偽造文件向一樂社區行使之行為,係基於同一冒用隆騰公司名義之犯意,於密接之時、地所實施而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且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加以觀察,各行為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應論以接續犯。
 ㈢爰審酌被告竟利用其為隆騰公司之員工外觀,以本案方式偽造附表所示文書並持以行使,侵害隆騰公司及一樂社區對於契約管理之正確性;兼衡其素行、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並考量其犯罪動機、手段、目的、情節,及其智識程度及家庭生活狀況(見本院卷第15頁),而被告未能取得告訴人李姿玲之宥恕,以及被害人隆騰公司法定代理人莊義政曾於偵查中表示之意見(見偵卷第125頁末段)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
 ㈠被告所偽造如附表「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均應依刑法第219條之規定宣告沒收之。
 ㈡未扣案之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1份(即附表編號1所示合約,該合約為1式2份,未扣案係指被告所持有之部分),為被告犯罪所生之物,應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沒收。
 ㈢至被告所偽造如附表「文件名稱」欄所示私文書,既已因行使而交予一樂社區收執處理或存卷,即非被告所有而不得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第450條第1項,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合議庭提起上訴(應附繕本)。
六、本案經檢察官蘇皜翔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苗栗簡易庭 法 官 顏碩瑋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王祥鑫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
(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行使第 210 條至第 215 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
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5 年以下
有期徒刑。
附表:
編號
文件名稱
偽造之印文
1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他卷1第11至16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2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0年12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02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3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06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4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2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07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印文壹枚。
5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3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11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6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4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14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7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5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18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8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6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21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9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7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22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10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8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23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11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9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24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12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0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26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