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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03 年度建字第 9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05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建字第9號 原   告 竑祥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增祥 被   告 台基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永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5月12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佰玖拾貳萬陸仟柒佰玖拾肆元,及自民 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週年利率百分之五 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被告經公示送達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 訟法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 論而為判決。 二、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 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 條第1 項第3 款定有明文。原告起訴原請求:被告應給付原 告新臺幣(下同)3,926,794 元,及自民國103 年12月4 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見本院卷 第2 頁)。減縮聲明為被告應給付原告3,926,794 元,及 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 計算之利息(見本院卷第40頁)。其變更核屬減縮應受判決 事項之聲明,揆諸前開規定,應予准許。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原告於100 年間承攬被告位於雪霸國家公園至雪 見道路未完成路段之加勁護坡擋土牆興建工程,被告開立如 附表所示支票(下合稱系爭支票)以支付原告工程款合計2, 972,165 元,原告於103 年10月6 日提示附表編號1 、4 所示支票,均未獲兌現。又原告自103 年6 月起至103 年9 月止承攬被告位於苗栗縣泰安鄉八卦村之加勁護坡擋土牆興 建及機具點工工程,原告業已施工完畢,被告亦遲未給付原 告工程款合計954,629 元。原告向被告催討上開工程款共 計3,926,794 元(2,972,165 +954,629 =3,926,794 ), 均未獲置理,爰依承攬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報酬等語。 並聲明如主文第1 項所示。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 三、按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 他方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民法第490 條第1 項定 有明文。經查本件原告主張之前揭事實,業據其提出系爭 支票(見本院卷第4 頁、第5 頁)、泰安鄉八封村農苗泰20 3 農路災害復建工程台基營造工作款計價單2 紙(見本院卷 第7 頁至第9 頁)、加勁擋土牆工程請款單1 紙(見本院卷 第10頁、第74頁)、加勁護坡擋土牆承攬契約(見本院卷第 43頁至第45頁)、施工照片(見本院卷第52頁至第59頁)等 件為證。且證人即被告之工地主任邱為忠到庭具結證稱:我 於103 年6 月間在苗栗縣泰安鄉八卦村負責監工原告施作之 加勁護坡擋土牆工程,並代理被告於工程款計價單、請款單 上簽名,以示原告在現場施作,兩造約定之報酬如計價單、 請款單所示內容,且其上之施工項目均已結案完畢等語(見 本院卷第74頁、第75頁)。而被告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 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復未提出書狀爭執,經本院調查前 揭證據之結果,認原告之主張為真實。從而,原告依承攬 之法律關係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 項所示之承攬報酬及法定 遲延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件事證明確,原告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經審 酌後,於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另一一論駁,附此敘明。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新楣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 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6 日 書記官 劉立晨 附表: ┌──┬──────────┬──────┬─────┬───────┬────────┬───────┐ │編號│發票人 │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 發 票 日 │ 付 款 人 │ 受 款 人 │ │ │ │ (新臺幣) │ │ ( 民 國 ) │ │ │ ├──┼──────────┼──────┼─────┼───────┼────────┼───────┤ │ 1 │台基營造工程有限公司│756,000元 │AJ0000000 │103年10月5日 │臺灣銀行苗栗分行│竑祥有限公司 │ ├──┼──────────┼──────┼─────┼───────┼────────┼───────┤ │ 2 │台基營造工程有限公司│756,808元 │AJ0000000 │103年11月5日 │臺灣銀行苗栗分行│竑祥有限公司 │ ├──┼──────────┼──────┼─────┼───────┼────────┼───────┤ │ 3 │台基營造工程有限公司│1,229,669元 │AJ0000000 │103年12月5日 │臺灣銀行苗栗分行│竑祥有限公司 │ ├──┼──────────┼──────┼─────┼───────┼────────┼───────┤ │4 │台基營造工程有限公司│229,688元 │AJ0000000 │103年10月5日 │臺灣銀行苗栗分行│竑祥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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