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9年度司字第7號
聲 請 人 立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潘永元
相 對 人 筑瀚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
聲請人聲請選派相對人筑瀚股份有限
公司清算人事件,本院
裁定如下:
主 文
選派徐履冰
律師(住臺北市○○區○○○路○號三樓之七)為筑
瀚股份有限公司之
清算人。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
略以:聲請人向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購
買取得對華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隆公司)之
債權,並向
本院民事執行處就華隆公司之
不動產聲請
強制執行在案(10
8 年度司執字第21803 號),並由本院委由台灣金融資產股
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金資產公司)執行
拍賣變價事宜。
惟經
執行拍賣程序之華隆公司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下稱
系爭
不動產),其
抵押權人為相對人公司,相對人公司已遭經濟
部以民國107 年5 月22日經授中字第10732036280 號函廢止
登記,其董事會已不存在,亦無繼續經營事實,且相對人公
司於廢止登記時變更登記表
所載董事張克斗、梁清雄、吳秋
輝先後於104 年10月29日、105 年7 月15日以
存證信函向相
對人聲明為辭任董事之意思表示,且不願出任清算人之董事
,致台金資產公司無從送達拍賣通知而無法進行拍賣,致聲
請人無從對華隆公司之系爭不動產為強制執行取償,而為相
對人之
利害關係人。聲請人為對華隆公司之債權得順利執行
,
爰依公司法第322 條第2 項規定,聲請為相對人公司選派
清算人等語。
二、
按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外,應行清算,
公司法第24條定有明文。又公司經中央
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
登記者,
準用公司法第24條規定,亦為公司法第26條之1 所
明定。次按公司之清算,以董事為清算人。但本法或章程另
有規定或股東會另選清算人時,不在此限。不能依前項之規
定定清算人時,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選派清算人,
公司法第322 條亦有明文。
三、
經查:
㈠聲請人主張之事實,
業據提出
債權讓與契約、本院民事執行
處109 年3 月6 日苗院傑108 司執地字第21803 號函、系爭
不動產登記謄本、經濟部109 年5 月27日經授中字第109340
39460 號函、相對人公司變更登記表、台金資產公司中部
分
公司109 年5 月15日109 苗金職月字第85號函、相對人公司
章程、相對人公司董事張克斗、梁清雄、吳秋輝辭任董事之
存證信函附卷
可稽,
核與聲請人主張情節相符,足見聲請人
係為處理相對人就系爭不動產未了結事務,對於
本件有利害
關係,得聲請本院為相對人公司選派清算人,程序上要無不
合。
㈡相對人公司經主管機關廢止登記後,依公司法第26條之1 準
用第24條之規定,相對人公司應進行清算程序。又相對人公
司之章程對於清算人之選任並無特別規定,而相對人公司最
近一次登記之董事任期為自103 年3 月21日至106 年3 月20
日止,未經合法改選,且相對人公司所有董事現均已辭任,
相對人公司亦無另選清算人
等情,亦有
前揭經濟部109 年5
月27日經授中字第10934039460 號函、相對人公司變更登記
表、相對人公司章程、相對人公司董事張克斗、梁清雄、吳
秋輝辭任董事之存證信函存卷
可考,是相對人公司現應無合
法在任之董事可資擔任其清算人,
堪以認定。則依前揭規定
,聲請人本於利害關係人之身分,聲請為相對人公司選派清
算人,依法有據。
㈢本院審酌公司清算涉及稅賦、會計、
法律等專業事項,宜選
派具備前開專業知識之人擔任清算人。而聲請人建議之徐履
冰律師具備法律專業智識,足任辦理公司清算事務,且表示
同意擔任相對人公司之清算人,有徐履冰律師提出之民事
陳
報狀在卷可考,其復無
非訟事件法第176 條不得選派為清算
人之情形,選派徐履冰律師為相對人公司之清算人,應不致
損害該公司利益,聲請人亦表明願預納清算人之
報酬,故本
院認選派徐履冰律師為相對人之清算人,應屬
適當,爰裁定
如主文。
四、依
非訟事件法第24條第1 項、第175 條第3 項,裁定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賴映岑
以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並繳納抗告
費新臺幣1,000元。
書記官 彭文章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4 日
附表:
┌───────────────────────────────┐
│土地標示 │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權利範圍 │
├───┬────┬───┬─────┤(平方公尺)│ │
│縣 市○鄉鎮市 ○ 段 │地 號 │ │ │
├───┼────┼───┼─────┼──────┼─────┤
│苗栗縣│頭份市 │蘆竹 │39 │1086.71 │全部 │
├───┼────┼───┼─────┼──────┼─────┤
│苗栗縣│頭份市 │蘆竹 │41 │106.81 │全部 │
├───┼────┼───┼─────┼──────┼─────┤
│苗栗縣│頭份市 │蘆竹 │43 │1.76 │全部 │
├───┼────┼───┼─────┼──────┼─────┤
│苗栗縣│頭份市 │蘆竹 │51 │514 │全部 │
├───┼────┼───┼─────┼──────┼─────┤
│苗栗縣│頭份市 │蘆竹 │52 │197.92 │全部 │
├───┼────┼───┼─────┼──────┼─────┤
│苗栗縣│頭份市 │自強 │740 │31 │全部 │
├───┼────┼───┼─────┼──────┼─────┤
│苗栗縣│頭份市 │自強 │714 │50.23 │全部 │
├───┼────┼───┼─────┼──────┼─────┤
│苗栗縣│頭份市 │自強 │714-1 │0.24 │全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