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09 年度簡上字第 17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13 日
裁判案由:
確認通行權存在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簡上字第17號 上 訴 人 林均澤 訴訟代理人 方世樑 被 上訴人 林晉暉1       常美玲2       陳永松3       鄭淑櫻4       邱緯芳5       吳海玲6       周淑芬7       翁淑華8       林詩庭9       陳雅榛10       張鈺芳11       張淑惠12       羅毅君13       黃信棋14       陳慶偉15       張吉良16       李艾娜17       李婉玲18       郭德文19       鄧瑞美20       黎翠琴21       吳金華22       黃幸珠23       蔡素娥24       姜文玲25       趙正弘26       陳秋蓮27       林銘宗28       邱聖傑29       傅慧珠30       張鶴馨31       徐村光32 桃園市○○區○○路○○○號       楊貴賢33       黃昭銘34       馮淑雲35       吳尚倫36       黃春美37       邱昌盛38       黃志傑39       梁文寶40       張志銘41       陳盈菱42       龔珀玉43       簡麗芬44       江秀蓉45       謝祥木46       陳紫彤47       甯立華48       林秀玲49       賴政賢50       姚淑玲51       張郁婷52       黃姵婷53       葉芯辰54       彭順陽55       宋易真56       戴邦鈞57       陳慧梅58       張馨妤59       李鳳安60       林家旭61       蔣宗汝62       陳玉英63       古春蓉64       許孝暉65       胡永光66 被 上訴人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67 法定代理人 方進興 訴訟代理人 王鳳儀律師 被 上訴人 臺灣苗栗農田水利會68 法定代理人 謝福弘 訴訟代理人 張芳菁 被 上訴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69 法定代理人 曾國基 訴訟代理人 林彥宏 複 代理人 彭文輝 被 上訴人 徐靜芬70       林琪津71       賴祥益72       林弘偉73       謝碧梅74       鄧淑娟75       徐國源76       詹馨穎77       劉煥中78       杜佳駿79       張志豪80       羅倫杰81       曾慶台82       吳克敏83       譚文誠84       賴映竹85       賴忠義86       陳慧芳87       江秀霞88       黃國勳89       黃敬中90       湯智宇91       林祐生92       陳加蓉93       莊憲洲94       黃金富95       張 妹96       彭助春97       蘇美萌98       羅寧輝99       黃黎德100       張瑞芳101       江詩慧102       林慶生103       楊芳寧104       喻 加105       魏銓毅106       李翠暉107       陳麗民108       張宏德109       陳泓煜110       林瑞雯111       廖盛衡112       董陳明113       張道生114       陳寶綢115       楊健勲116       吳國俊117       廖明俊118       姚永朋119       徐元凡120       陳奕錡121       鄧容道122       徐淑娥123       彭作政124       傅文吉125       游淑君126       張湘婷127       鄧育貞128       薛毓芬129       鄭雅真130       黃宏日131       彭建文132       呂仁峯133       尤丁安134       陳苡恩135       陳聖偉136       洪志隆137       王玉蘭138       林應日139       林張有140       鄭振烽141       李琬婷142       鄭慧姬143       黃尹良144       黃瑞乾145       黃瑞明146       黃坤源147       方燕山148       李文炎149       羅守相150       黃瑞福151       黃聖智152       陳錦盛153       陳玉嬌154       黃瑞松155 被 上訴人 寶順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56 法定代理人 吳俊德       張春彬157       黃瓊鈺158       黃正珍159       黃杰珍160       黃享珍161       李珮穎162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通行權存在等事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 民國109 年10月14日上午9 時30分許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3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宋國鎮                   法 官 何星磊                   法 官 黃思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翰章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