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易緝字第21號
公 訴 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HOANG KIM TRUONG(譯名:黃金長,越南籍)
上列被告因
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4年度偵字第86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免訴。
理 由
一、
公訴意旨略以:被告HOANG KIM TRUONG為越南籍勞工,明知
自己原應在南投縣○○市○○里○○○路○○○ 號陳振發公司
擔任作業員,為圖居留屆期不被送回越南而逃逸,於民國93
年9 月間,將其照片交付一名綽號阿蘭之泰國籍人士,於同
年10月8 日在南投市○○○路自阿蘭處取得經偽造黏貼其照
片之范文俊PHAN VAN TUAN 、護照號碼M00000000 、居留證
號GC00000000、居留地址為宜蘭縣○○鎮○○街○○巷○ 弄○○
號居留證及外國人工作許
可證。並於93年11月1 日9 時許,
持前開經偽造之證件,在南投縣○○市○○里○○○路○○號
安鴻金屬有限公司,向不知情之謝春萬應徵作業員工作得逞
。再由謝春萬持前述偽造之證件,向不知情之勞工保險局公
務員申辦勞工保險卡,使
陷於錯誤而依前述不實之事項,核
發職務上製作之保險證號00000000A 之勞工保險卡,
足以生
損害於范文俊及國家機關外籍勞工管理之正確性。
嗣於93年
12月28日19時許,為警在南投縣○○市○○里○○○路○○號
查獲。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14 條之使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
等語。
二、
按案件時效已完成者,應
諭知免訴之判決;
免訴判決,得不
經
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2 條第2 款、第307 條分
別定有明文。再「於中華民國94年1 月7 日刑法修正施行前
,其追訴權或
行刑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比較修正前後
之條文,
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規定。」,復為刑法施行法
第8 條之1 所明定。查94年2 月2 日修正前、後刑法第80條
第1 項關於
追訴權時效期間之規定不同,修正後刑法所定時
效期間較長,表示行為人被追訴之期限較久,自屬對行為人
不利,比較結果自應適用修正前刑法第80條之規定較有利於
行為人。則關於追訴權時效之停止進行,及其期間、計算,
亦應一體適用修正前刑法第83條之規定,亦即:「追訴權之
時效,如依
法律之規定,
偵查、
起訴或審判之程序,不能開
始或繼續時,停止其進行,前項
時效停止,自停止原因消滅
之日起,與停止前已經過之期間,一併計算,停止原因繼續
存在之期間,如達於刑法第80條第1 項各款所定期間四分之
一者,其停止原因視為消滅」。
三、經查:
(一)本案被告涉犯刑法第214 條之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經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93年12月29日開始偵查
,並經該署檢察官於94年3 月30日以94年度偵字第86號提
起公訴,而於94年4 月21日繫屬於本院,由本院以94年度
易字第179 號審理,嗣因被告逃匿,經本院於94年6 月17
日以94年投院太刑緝字第137 號
通緝書發布通緝,致
審判
程序不能開始
等情,業經本院調取本院94年度易字第179
號卷宗及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94年度偵字第86號卷宗
核閱屬實。
(二)本案被告所涉犯刑法第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之最
重法定本刑為3 年
有期徒刑,依修正前刑法第80條第1 項
第1 款規定,犯
最重本刑為3 年以上10年未滿有期徒刑之
罪者,追訴權時效為10年。復依同法第83條第1 項、第3
項規定,並
參照司法院院字第1963號解釋,本件追訴權之
時效期間應加計因通緝而停止之2 年6 月期間,共計為12
年6 月。是本件追訴權時效應自被告犯罪行為終了之日即
93年11月1 日起算12年6 月,惟檢察官自開始偵查之93年
12月29日起至本院發布通緝之94年6 月17日止,依司法院
釋字第138 號解釋,此時追訴權時效既無不行使之情形,
並無時效進行問題,自應加計此部分經過之期間,再扣除
該案自檢察官提起公訴之94年3 月30日起至繫屬本院之94
年4 月21日止之期間,是本件之追訴權時效業已於106 年
9 月27日完成,
揆諸前揭規定,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免
訴判決之
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7 條、第302 條第2 款,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5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楊國煜
法 官 林雷安
法 官 林信宇
以上
正本與
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
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
上訴理由者,應於
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
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
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
繕本)「切勿
逕送
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
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詹家杰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