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9年度審埔智簡字第2號
聲 請 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上列被告因違反
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
簡易判決處刑(
99年度偵字第1247號),及移送
併辦(99年度偵字第1302號),
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乙○○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處
有期徒
刑貳月,如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
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
或社區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
期間付
保護管束。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
㈠乙○○明知如附表所示「料理鼠王」等19部電影,分別係如
附表所示之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商華納兄弟娛
樂公司、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環球影片
製片有限責任合夥、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
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及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等著
作權利人所享有著作財產權之電影類視聽著作,現均仍於著
作權存續期間內,未經該等公司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重
製或公開傳輸,且可預見其擅自重製、公開傳輸上開視聽著
作之電影檔案置於網路空間,將使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
授權之不特定網友,得以藉此下載、重製如附表所示之「料
理鼠王」等19部電影影片,而侵害如附表所示「料理鼠王」
等19部視聽著作之著作財產權。
㈡
詎其仍基於擅自以重製、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
權之犯意,自民國98年2 月初某日起,在其南投縣○里鎮○
○街○ 號住處,利用其個人電腦、周邊網路設備,自「gogo
box 」網域空間某不詳會員上傳之網路硬碟空間內接續下載
如附表所示「料理鼠王」等19部影音著作檔案而重製於自己
電腦主機後,再將如附表所示之「料理鼠王」等19部影音著
作檔案上傳儲存至其在向「gogobox 」申請之帳號「she258
238 」(網址:http://gogobox.com.tw/she258238 )、名
稱「世華」之網路儲存空間,使不特定人點選其張貼之超連
結後即可連線至其儲存視聽著作電腦檔案之免費網站空間,
而公開傳輸或下載上開所示之視聽著作電腦檔案。
嗣內政部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員警於99年1 月
23日通知乙○○到案說明而查悉上情。
二、
證據名稱:
㈠被告乙○○於警詢及
偵查中之
自白。
㈡
告訴代理人即財團
法人臺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調查專員甲○
○於警詢之指訴。
㈢
告訴人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
司、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環球影片製片
有限責任合夥、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新線
製作股份有限公司及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等提出之
著作權證明文件影本、財團法人臺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之鑑
識報告及如附表所示「料理鼠王」等19部電影介紹網路列印
資料各1 份。
㈣被告
上揭「she258238 」帳號網頁列印資料、博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98年12月14日弘字第09800401號函
暨所附「she258
238 」資料、IP查詢資料各1 份。
三、論罪
科刑之理由:
㈠核被告乙○○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 項之擅自以重
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及同法第92條之擅自以公開
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
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
為
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
特別歸類,定為犯罪
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
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
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
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
所稱「
集
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
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佈等行
為概念者是(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
參照)。
本件被告自98年2 月初某日起至99年1 月23日止,以管理網
站之方式,提供進入其帳號網路空間之不詳網友,公開傳輸
、重製該等視聽著作檔案之行為,均係在密集期間內以相同
之方式持續進行,未曾間斷,是此重製及公開傳輸之
犯行,
即均具有不斷反覆實施之特性,均屬集合犯行為,自仍應各
論以擅自重製一罪及擅自公開傳輸一罪。又被告以一行為觸
犯上開2 罪名並侵害如附表所示之著作權利人之著作財產權
,為
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情節較重之
著作權法第92條之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
產權罪論處。檢察官雖僅就被告違反著作權法第92條之擅自
以公開傳輸方法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部分聲請簡
易判決處刑,惟被告重製如附表所示之「料理鼠王」等19部
視聽著作之犯行與該聲請簡易處刑部分有想像競合犯之
裁判
上一罪關係,為
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得併予審究。再檢察
官嗣係就完全同一之事實移送本院
併案審理,本院即仍應一
併予
審酌,均
併予敘明。
㈡爰審酌被告欠缺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觀念,竟擅自以重製
及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誠屬不該,所張
貼之如附表所示影音著作檔案數量非少,對告訴人等所造成
之損害非輕,侵害告訴人等影音著作之時間長約1 年,且
迄
未與告訴人等達成
和解,賠償其等所受之損害,惟念其並未
藉本件犯行營利,且
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
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
諭知
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㈢又被告前因
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
宣告,執行完畢或
赦免後,5 年以內未曾因
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
前案紀錄表1 份附卷
可稽,本院審
酌被告雖迄未與告訴人等達成和解,賠償其等所受之損害,
惟告訴人等同意附條件
予以被告緩刑之宣告,有本院電話紀
錄表1 份在卷
可參,又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且非
為營利之目的而觸法,其因未能深刻體認著作財產權之保護
,思慮未周致罹刑典,被告歷此偵審程序,當已知所警惕,
信無再犯
之虞,認所受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
適當,併予
宣告緩刑2 年,用啟自新;又本院斟酌被告法治觀念尚嫌薄
弱,為使其於緩刑中知法守法,及對社會有所彌補,爰併依
刑法第74條第2 項第5 款之規定,命被告應向指定之政府機
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
或團體,提供60小時之義務勞務,期能使被告於義務勞務之
過程中,明瞭其行為對於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形象所造成
之侵害及著作財產權人所造成之損害,以資警惕;再者,受
緩刑之宣告而有執行刑法第74條第2 項第5 款所定事項者,
應於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亦為刑法第93條第1 項第2 款
所明定,爰依法併
諭知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以觀後效。至
被告究應向何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
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義務勞務,屬執行之問題,
應由執行檢察官斟酌全案情節及各該機關、團體之需求,妥
為指定,併予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454 條第1 項,著作
權法第91條第1 項、第92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55條、第
41條第1 項前段、第74條第1 項第2 款、第2 項第5 款、第
93條第1 項第2 款,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
送達判決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
起
上訴(須附
繕本)。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6 日
埔里簡易庭 法 官 陳 鈴 香
上
正本證明與
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
上訴狀,(均須
按
他造當事人之數附繕本)「切勿逕送
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
訴,其
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 記 官 鄭智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6 日
附表:
┌──┬────────┬────────┬────────┬───┐
│編號│中文片名 │英文片名 │著作權利人/公司│檔案數│
├──┼────────┼────────┼────────┼───┤
│1 │料理鼠王 │Ratatouille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1 │
│ │ │ │份有限公司 │ │
├──┼────────┼────────┼────────┼───┤
│2 │曼哈頓奇緣 │Enchanted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1 │
│ │ │ │份有限公司 │ │
├──┼────────┼────────┼────────┼───┤
│3 │一路玩到掛 │The Bucket List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1 │
│ │ │ │公司 │ │
├──┼────────┼────────┼────────┼───┤
│4 │史前一萬年 │10,000 B.C.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1 │
│ │ │ │公司 │ │
├──┼────────┼────────┼────────┼───┤
│5 │我是傳奇 │I Am Legend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1 │
│ │ │ │公司 │ │
├──┼────────┼────────┼────────┼───┤
│6 │恐怖拜訪 │The Invasion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1 │
│ │ │ │公司 │ │
├──┼────────┼────────┼────────┼───┤
│7 │冰原歷險記3 │Ice Age:Dawn of│美商廿世紀福斯影│2 │
│ │ │the Dinosaurs │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8 │移動世界 │Jumper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2 │
│ │ │ │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9 │鼠來寶 │Alvin and the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1 │
│ │ │Chipmunks │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10 │五路追殺令 │Smokin' Aces │美商環球影片製片│2 │
│ │ │ │有限責任合夥 │ │
├──┼────────┼────────┼────────┼───┤
│11 │地獄怪客2 │Hellboy2 :The │美商環球影片製片│1 │
│ │ │Golden Army │有限責任合夥 │ │
├──┼────────┼────────┼────────┼───┤
│12 │神鬼認證3:最後 │The Bourne │美商環球影片製片│1 │
│ │通牒 │Ultimatum │有限責任合夥 │ │
├──┼────────┼────────┼────────┼───┤
│13 │決勝21點 │21 │美商哥倫比亞影片│1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14 │蜘蛛人3 │Spider-man3 │美商哥倫比亞影片│1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15 │黃金羅盤 │The Golden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1 │
│ │ │Compass │有限公司 │ │
├──┼────────┼────────┼────────┼───┤
│16 │關鍵危機 │Rendition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2 │
│ │ │ │有限公司 │ │
├──┼────────┼────────┼────────┼───┤
│17 │柯洛弗檔案 │Cloverfield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1 │
│ │ │ │份有限公司 │ │
├──┼────────┼────────┼────────┼───┤
│18 │恐怖社區 │Disturbia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1 │
│ │ │ │份有限公司 │ │
├──┼────────┼────────┼────────┼───┤
│19 │變形金剛 │Transformers(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2 │
│ │ │2007) │份有限公司 │ │
└──┴────────┴────────┴────────┴───┘
附錄法條:
著作權法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3 年以下有期
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75 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處6 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 百萬
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5 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著作權法第92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
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75 萬元以下
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