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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104 年度除字第 15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04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5號 聲 請 人 良誠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瑞良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4月29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96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4年2月6日屆滿,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9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林永祥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9 日 書記官 黃婉淑 ┌─────────────────────────────────────────────────┐ │支票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15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 面 金 額│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 (新台幣) │ │ │ ├──┼─────────┼─────────┼───────┼───────┼───────┼──┤ │001 │昇貿工業有限公司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103年10月31日 │31,086元 │XK0000000 │ │ │ │法定代理人陳義國 │份有限公司南投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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