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107 年度聲字第 4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28 日
裁判案由:
停止執行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聲字第49號 聲 請 人 祭祀公業詹貪公嘗、詹露慍 法定代理人 詹昭三       詹謝木重       詹枝松 相 對 人 宏晨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詹德湖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回復原狀之聲請,或提起再審或異議之訴,或對於和解 為繼續審判之請求,或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撤銷調解之 訴,或對於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提起抗告時,法院因必要情 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為停止強制執行之裁 定,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2項固有明文。又法院依聲請為准 許供擔保而停止執行之裁定後,聲請人即得據以提存擔保金 聲請停止執行,若該聲請人後重複聲請法院裁定供較低擔 保金額以停止執行,顯屬有礙法院已為停止執行之裁定之羈 束力,應不予准許(最高法院94年度臺聲字第788號裁定意 旨參照)。再按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2項定擔保金額 而准許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者,該項擔保係備供債權人因停 止執行所受損害之賠償,其數額應依標的物停止執行後,債 權人未能即時受償或利用該標的物所受之損害額,或其因另 供擔保強制執行所受之損害額定之。是債務人本此裁定所供 擔保,係以擔保債權人因債務人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不當可能 遭受之損害得獲賠償為目的,以資兼顧債權人與債務人之權 益。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祭祀公業詹貪公嘗所有之全部土 地,遭相對人宏晨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聲請人年邁已 不管事的不合法代理人詹松麟,製作不實之債權,將聲請人 之眾多土地出售,所得數億元均並未給予聲請人,僅剩本院 正執行強制執行程序之位於南投縣南投市三塊厝第66-5號地 號之土地待拍賣,若此時停止執行程序,相對人並無遭損害 之情形,相對人亦已取得聲請人其餘資產並扣押拍賣價金於 本院民事執行處,聲請人確實陷於無資力;且相對人原取得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6年度上字第329號民事判決確認詹 松麟對於聲請人之管理權不存在,故請求鈞院為無擔保停止 執行裁定,如鈞院仍命需供擔保,聲請人願供擔保,另聲請 人已依強制執行法第14條規定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依同 法第18條第2項聲明願供擔保,於聲請人所提債務人異議之 訴終結確定前停止執行,並請求改以聲請人之法定代理人詹 昭三、詹謝木重、詹枝松供擔保後,停止系爭執行程序云云 。 三、經查,聲請人前以其向本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為由,聲請 裁定停止本院106年度司執字第4743號執行事件之強制執行 程序,本院衡量系爭訴訟在法律上是否顯無理由,以及如不 停止執行,將來是否難於回復執行前之狀態,及倘予停止執 行,是否無法防止債務人濫行訴訟以拖延執行,致債權人之 權利無法迅速實現等各種情形,而以本院107年度聲字第41 號裁定聲請人供擔保新臺幣187萬5,000元後,本院106年度 司執字第4743號執行事件之強制執行程序,於本院107年度 重訴第39號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之訴訟程序終結前應暫予停 止,此經本院調取上開卷宗核屬。上開裁定准聲請人供 擔保停止系爭執行程序,已平衡兼顧債務人及債權人雙方利 益,且該裁定內容並無不能實現之情事,且聲請人復未釋明 其自本院停止執行裁定確定後有何資力變更情事致無法實現 裁定內容,則其以同一事由再聲請免供擔保停止執行,即屬 欠缺權利保護之必要。至聲請人聲請若本院認有擔保之必要 時,請求改以聲請人之法定代理人詹昭三、詹謝木重、詹枝 松為供擔保義務人,由詹昭三、詹謝木重、詹枝松為相對人 供擔保後,停止系爭執行程序之進行,尚屬於法無據。是聲 請人就同一執行事件,已聲請停止執行,且經本院裁定准許 ,復重複聲請本院依職權裁定停止執行,即屬有礙法院已為 停止執行之裁定之羈束力,依前開說明,自難准許,應予駁 回。 四、依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 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8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永祥 法 官 朱慧真 法 官 許凱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 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8 日 書記官 黃俊岳 許凱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