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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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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108 年度司催字第 70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9 月 23 日
裁判案由:
公示催告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催字第70號 聲 請 人 謝春祺 聲 請 人 謝春耕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請分別陳明聲請人謝春祺、謝春耕取得之股票編號為何?  ㈡聲請人所提聲請狀附件之附表中股票號碼82-NA-000236、85   -NA-000237、85-NA-000238與謝德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之股東名簿股票編號87-NA-000236、87-NA-000237、87-NA-   000238不符,如有誤寫,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