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110 年度除字第 2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7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26號 聲 請 人 安泰電器空調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柏霖 代 理 人 彭籈儀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7月30日言詞辯 論終結,茲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 年度司催字第8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 年4 月26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毓珊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30 日 書記官 楊惠如 ┌──────────────────────────────────────────┐ │支票附表: 110 年度除字第26號│ ├──┬───────┬─────────┬───────┬───────┬─────┤ │編號│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 面 金 額│支票號碼 │ │ │ │ │ │ (新臺幣) │ │ ├──┼───────┼─────────┼───────┼───────┼─────┤ │1 │安泰電器空調有│台灣中小企銀南投分│109年11月25日 │ 50,000元 │AJ0000000 │ │ │限公司 │行 │ │ │ │ │ │陳柏霖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