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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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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1 年度簡字第 71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4 月 01 日
裁判案由:
保全業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1年度簡字第71號 原   告 慶威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李慶郎(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許永展律師 被   告 新北市政府 代 表 人 朱立倫(市長) 訴訟代理人 賴祐誠       周麗娟       陳若凡 上列當事人間保全業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2年3月20日言詞 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 民國102年5月6日上午10時,在本院西側大樓第6法庭行言詞辯論 。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1   日         行政訴訟庭法 官 李行一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怡君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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