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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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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1 年度重附民字第 40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10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詐欺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重附民字第40號 原   告 光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錦全 被   告 王証禾           (另案在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執行中)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101 年度易字第2777號),經原告提起請 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 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 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26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胡堅勤                   法 官 高增泓                   法 官 盧軍傑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周玉茹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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