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
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86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仕玲營造有限公司
兼 代表人 廖仕文
選任辯護人 蔡正廷
律師
張克豪律師
林宗憲律師
被 告 宏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凌宇康
選任辯護人 謝佳伯律師
陳澤榮律師
被 告 簡秀香
選任辯護人 林玠民律師
被 告 邱雨柔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前經
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
行調查之處,爰命
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8 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謝梨敏
法 官 胡修辰
法 官 胡佩芬
上列
正本證明與
原本無異。
本裁定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王萌莉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