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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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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8 年度智易字第 66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著作權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智易字第66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才天企業有限公司 兼 代表人 黃育明 選任辯護人 蔡惠琇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 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10 年2 月22日上午 10時在本院第十法庭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6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劉芳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雅真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