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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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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8 年度重附民字第 6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01 日
裁判案由:
證券交易法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重附民字第6號 原   告 富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吉源 訴訟代理人 李孟仁律師 被   告 張連生       鄭正忠 參 加 人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法定代理人 邱欽庭 訴訟代理人 林宜家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證券交易法等案件(本院107 年度金訴字第81號) ,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 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 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1   日          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黃志中                    法 官 時瑋辰                    法 官 薛巧翊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伊媺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