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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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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審交附民字第 165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5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過失傷害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審交附民字第165號 原   告 尤玳勛 訴訟代理人 馬在勤律師 複 代理 人 陳佳雯律師 被   告 柯驊原       可可可食品有限公司 上一人 之 法定代理人 張政哲 被   告 陳力緯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109 年度審交簡字第79號),經原告 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 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9  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劉安榕                   法 官 龔書安                   法 官 林正忠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玟希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