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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智簡字第 12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10 日
裁判案由:
商標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9年度智簡字第12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朝陽 上列被告因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8年 度偵字第3170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林朝陽犯商標法第九十七條之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處 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及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第13行刪除「執行搜 索並」等字;證據並所犯法條欄一第2行「第二總隊」更正 為「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第3行「扣案物品照片、搜 索現場照片」補充為「扣案物品照片、搜索現場照片共9張 」、第4行「鑑定報告書7份」更正為「鑑定報告書5份、斐 樂股份有限公司函、飛狼露營旅遊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函各1 份」;附表一編號1商標權人欄第1行「婓樂」更正為「斐樂 」、編號2商標權人欄更正為「HBI品牌服裝公司」、編號5 指定商品欄更正為「衣服、褲子」外,其餘均引用如附件檢 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核被告林朝陽所為,係犯商標法第97條之非法販賣仿冒商標 商品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意旨認被告所為係犯商標法第97 條意圖販賣而陳列仿冒商品罪嫌,惟被告於偵訊中自承其沒 賣幾件就被抓(見偵卷第136頁背面),及並將販賣仿冒商 品之不法利得新臺幣(下同)5000元交由警察查扣(見扣押 物品目錄表所載)等語,是被告所為自係犯販賣仿冒商標商 品罪,原聲請意旨容有誤會,應予更正。又被告意圖販賣而 陳列及持有侵害商標權商品之低度行為,為其販賣之高度行 為所吸收,不另論罪。被告以同一販賣行為,侵害各商標權 人之法益,為想像競合犯,爰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處 斷。 三、爰審酌被告欠缺保護智慧財產權之觀念,竟擺攤販賣仿冒商 標之商品,所為影響商標權人之商譽及收益,並減損我國保 護智慧財產權之國際形象,復參酌其素行、犯罪動機、目的 、手段、智識程度、犯罪後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 文所示之刑,並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末查扣案如附表 所示仿冒商標之商品,均屬侵害商標權之物品,應依商標法 第98條之規定宣告沒收。又扣案被告販售仿冒商品之犯罪所 得5000元,亦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商標法第97條、第98條,刑法第11條、第55 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38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 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提出上訴狀 ,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黃筱文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0 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 法 官 徐蘭萍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石秉弘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1 日 附錄本判決論罪法條: 商標法第97條 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 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 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附表 ┌──┬─────────┬──┬────────┐ │編號│扣案之仿冒商標商品│數量│受侵害之商標權人│ ├──┼─────────┼──┼────────┤ │ 1 │仿冒「FILA」商標圖│50件│盧森堡商斐樂盧森│ │ │樣之衣服 │ │堡有限公司 │ ├──┼─────────┼──┼────────┤ │ 2 │仿冒「CHAMPION」商│160 │HBI品牌服裝公司 │ │ │標圖樣之衣服、褲子│件 │ │ ├──┼─────────┼──┼────────┤ │ 3 │仿冒「ROOTS」商標 │129 │加拿大商羅茲公司│ │ │圖樣之衣服 │件 │ │ ├──┼─────────┼──┼────────┤ │ 4 │仿冒「JACK WOLFSKI│47件│飛狼露營旅遊用品│ │ │N」商標圖樣之外套 │ │股份有限公司 │ │ │、衣服、褲子 │ │ │ ├──┼─────────┼──┼────────┤ │ 5 │仿冒「NORTH FACE」│4件 │美商諾菲斯服飾公│ │ │商標圖樣之衣服、褲│ │司 │ │ │子 │ │ │ ├──┼─────────┼──┼────────┤ │ 6 │仿冒「LV」商標圖樣│22件│法商路易威登馬爾│ │ │之衣服 │ │悌耶公司 │ ├──┼─────────┼──┼────────┤ │ 7 │仿冒「SUPREME」商 │74件│美商第四章股份有│ │ │標圖樣之衣服 │ │限公司 │ ├──┼─────────┼──┴────────┤ │合計│ │486件 │ └──┴─────────┴───────────┘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8年度偵字第31707號 被 告 林朝陽 男 36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嘉義縣竹崎鄉金獅寮30號 居桃園市○○區○○路0段000巷00弄 00號1樓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 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林朝陽明知附表一編號1至7號所示之商標註冊審定號之商標 圖樣,分別係附表一編號1至7號所示之商標權人向經濟部智 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取得商標權,指定使用於如附表一編號1 至7號所示之商品或類似商品,且均在商標權期間內,任何 人未經該商標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於同一或類似商品, 使用相同或近似之註冊商標圖樣,亦不得販賣、意圖販賣而 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林朝陽明知其於民國108年7月 10日上午12時18分許,在新北市○○區○○路○○○號前之攤 位所陳列如附表二之商品,其上所標示之圖樣,為未得上述 商標權人之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於該註冊商標圖樣 之商品,竟以售價為每件新臺幣(下同)300元至690元不等 之價格,陳列於該攤位上。於同日上午12時30分許,為警 於上址執行搜索並當場扣得如附表二所示之商品共486件、 收據1張及販賣仿冒商品所得5,000元,始悉上情。 二、案經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訴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 第二總隊移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林朝陽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 並有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 錄表、扣案物品照片、搜索現場照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 標資料檢索服務7份、鑑定報告書7份等在卷足稽,復有前開 仿冒商標如附表二所示之扣案物扣案可佐,被告犯行已認 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違反商標法第97條意圖販賣而陳列仿冒商品 罪嫌。至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7號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部分 ,均請依商標法第98條規定宣告沒收。至被告涉犯上開違反 商標法罪嫌而有犯罪所得共計5,000元,請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項前段、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17 日 檢 察 官 黃 筱 文 附表一: ┌──┬──────┬──────┬──────┬──────┐ │ 編 │ 商標權人 │ 商標期限 │ 註冊審定號 │ 指定商品 │ │ 號 │ │ │ │ │ ├──┼──────┼──────┼──────┼──────┤ │ 1 │盧森堡商婓樂│117年5月31日│第00000000號│衣服 │ │ │盧森堡有限公│ │ │ │ │ │司 │ │ │ │ ├──┼──────┼──────┼──────┼──────┤ │ 2 │寶立行銷股份│114年3月31日│第00000000號│衣服 │ │ │有限公司 │ │ │ │ ├──┼──────┼──────┼──────┼──────┤ │ 3 │加拿大商羅茲│116年1月15日│第00000000號│衣服 │ │ │公司 │ │ │ │ ├──┼──────┼──────┼──────┼──────┤ │ 4 │飛狼露營旅遊│109年9月30日│第00000000號│衣服 │ │ │用品股份有限│ │ │ │ │ │公司 │ │ │ │ ├──┼──────┼──────┼──────┼──────┤ │ 5 │美商諾菲斯服│115年7月31日│第00000000號│衣服 │ │ │飾公司 │ │ │ │ ├──┼──────┼──────┼──────┼──────┤ │ 6 │法商路易威登│117年3月15日│第00000000號│衣服 │ │ │馬爾悌耶公司│ │ │ │ ├──┼──────┼──────┼──────┼──────┤ │ 7 │美商第四章股│110年7月31日│第00000000號│衣服 │ │ │份有限公司 │ │ │ │ └──┴──────┴──────┴──────┴──────┘ 附表二: ┌──┬──────────────────┬──────┐ │編號│ 扣案商品名稱 │ 數量(件) │ ├──┼──────────────────┼──────┤ │ 1 │仿冒「FILA」商標之衣服 │ 50 │ │ │違反商標註冊審定號第00000000號 │ │ ├──┼──────────────────┼──────┤ │ 2 │仿冒「CHAMPION」商標之衣服 │ 160 │ │ │違反商標註冊審定號第 00000000 號 │ │ ├──┼──────────────────┼──────┤ │ 3 │仿冒「ROOTS」商標之衣服 │ 129 │ │ │違反商標註冊審定號第00000000號 │ │ ├──┼──────────────────┼──────┤ │ 4 │仿冒「JACK WOLFSKIN」商標之衣服 │ 47 │ │ │違反商標註冊審定號第00000000號 │ │ ├──┼──────────────────┼──────┤ │ 5 │仿冒「NORTH FACE」商標之衣服 │ 4 │ │ │違反商標註冊審定號第00000000號 │ │ ├──┼──────────────────┼──────┤ │ 6 │仿冒「LV」商標之衣服 │ 22 │ │ │違反商標註冊審定號第00000000號 │ │ ├──┼──────────────────┼──────┤ │ 7 │仿冒「SUPREME」商標之衣服 │ 74 │ │ │違反商標註冊審定號第00000000號 │ │ ├──┴──────────────────┼──────┤ │ 總計│ 486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