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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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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審交附民字第 380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5 月 20 日
裁判案由:
過失傷害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審交附民字第380號 原   告 林紘維 原 告 兼 法定代理人 林志明 被   告 范浩智 訴訟代理人 羅一順律師 被   告 生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羅紀竣 上列被告等因過失傷害案件(110 年度審交易字第338 號),經 原告等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 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87 條第1 項、第50 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 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0  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曾淑娟                    法 官  葉逸如                    法 官  李俊彥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慈恩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