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原易字第85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勝紘
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5027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理 由
一、
按辯論終結後,遇有必要情形,法院得命再開辯論,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被告張勝紘妨害自由等案件,其中被訴傷害部分,雖經本院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辯論終結,然因此部分尚有應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王筱維
書記官 陳昱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