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單聲沒字第 239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裁判案由: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智慧財產案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單聲沒字第239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曾煜翔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108年度調偵字第2247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2年度聲沒字第94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曾煜翔因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下稱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108年度調偵字第2247號為起訴處分確定;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為仿冒商品,爰依法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98條亦有明定。而商標法第98條即係「專科沒收」之規定,依刑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得單獨宣告沒收
三、經查,被告前因違反商標法第97條之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經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108年度調偵字第2247號為職權不起訴處分確定,有不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見108年度調偵字第2247號卷第4至5頁、本院112年度單聲沒字第20號卷第11頁)。又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鑑定後確認係仿冒「「誰是牛頭王Take 6」商標圖樣之商品乙節,有新天鵝堡企業有限公司提供之仿冒(盜版)品鑑識報告、正品與仿冒品對比照片、中華民國商標註冊證附卷可查(見108年度偵字第18881號卷〈下稱偵字卷〉第37至40頁、第42頁),並經本院核閱相關卷宗無訛認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確屬侵害商標權之商品,核屬商標法第98條規定專科沒收之物甚明,揆諸前揭說明,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得單獨宣告沒收。從而,聲請人就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於法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郭峻豪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方志淵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   日

【附表】
扣案商品名稱
數量
商標註冊審定號
商標圖樣/ 文字
商標權人
仿冒「誰是牛頭王Take 6」商標桌上遊戲
1件
00000000
誰是牛頭王Take 6(見偵字卷第42頁中華民國商標註冊證所示)
新天鵝堡企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