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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2 年度訴字第 97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6 月 28 日
裁判案由: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974號 上 訴 人 林瓊書 即被告上訴人  至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即原  告 法定代理人 蔡鋊懸 以上當事人間因102 年度訴字第974 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壹 佰柒拾萬元,應徵收第二審裁判費貳萬陸仟柒佰肆拾伍元,未據 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 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映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8  日               書記官 李略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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