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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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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2 年度除字第 343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5 月 31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343號 聲 請 人 新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淑娟 代 理 人 林佳玫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中華民國102年5月31日言 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119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2年5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3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楊千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31 日 書記官 鄭舒方 ┌─────────────────────────────────────┐ │支票附表: 102年度除字第343號│ ├───┬─────┬─────┬──────┬─────┬─────┬──┤ │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臺幣)│ │ │ ├───┼─────┼─────┼──────┼─────┼─────┼──┤ │001 │合茂營造股│上海商業儲│102年1月5日 │20,000元 │LCA0000000│ │ │ │份有限公司│蓄銀行蘆洲│ │ │ │ │ │ │吳炳仁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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