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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和解成立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4 年度建字第 2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3 月 16 日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建字第24號 上 訴 人 優潤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仕杰 以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閤泰金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間因104 年度 建字第24號給付工程款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 標的金額為新台幣柒拾貳萬叁仟陸佰肆拾肆元,應徵第二審裁判 費為新台幣壹萬壹仟捌佰玖拾伍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 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伍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16  日           工程法庭 法 官 高文淵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16  日                書記官 古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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