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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4 年度除字第 192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05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92號 聲 請 人 笙業特殊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凱成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115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3月24日屆滿,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高文淵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5 日 書記官 莊川億 ┌─────────────────────────────────────┐ │支票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192號│ ├───┬─────┬─────┬──────┬─────┬─────┬──┤ │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台幣)│ │ │ ├───┼─────┼─────┼──────┼─────┼─────┼──┤ │001 │笙業特殊印│國泰世華商│103年3月31日│82,026元 │WA0000000 │ │ │ │刷股份有限│業銀行中和│ │ │ │ │ │ │公司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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