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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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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6 年度訴字第 400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3 月 12 日
裁判案由:
清償債務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4003號 上 訴 人 荷柏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倩儀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天天實業有限公司因106年度訴字第4003 號清償債務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人之上訴利 益為新台幣柒拾貳萬參仟肆佰伍拾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合新台 幣壹萬壹仟捌佰玖拾伍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 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如數向本院 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12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徐玉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12  日                 書記官 廖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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