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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7 年度司他字第 87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9 月 28 日
裁判案由:
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他字第87號 原   告 楊瑞忻 被   告 首泰興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嚴品屹 被   告 志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丁輝 上列原告與被告間因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原告經法院准予訴訟救 助上開事件經法院判決終結確定在案,本院依職權確定訴訟費 用額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告應向本院給付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柒萬參仟捌佰柒拾 捌元,及自本裁定送達原告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 五計算之利息。 被告志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應向本院給付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 臺幣貳萬零壹佰捌拾柒元,及自本裁定送達被告志偉營造股份有 限公司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被告首泰興業有限公司應向本院給付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 肆仟玖佰壹拾元,及自本裁定送達被告首泰興業有限公司之翌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理 由 一、按經准予訴訟救助者,於終局判決確定或訴訟不經裁判而終 結後,第一審受訴法院應依職權以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向 應負擔訴訟費用之當事人徵收之;其因訴訟救助暫免而應由 受救助人負擔之訴訟費用,並得向具保證書人為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依同法第91條第3項 規定,法院依聲請以裁定確定之訴訟費用額,應於裁定送達 之翌日起,加給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其立法理由旨在促 使當事人早日自動償付其應賠償對造之訴訟費用,故在當事 人無力支付訴訟費用時,雖由國庫暫時墊付,然依同法114 條第1項規定裁定時,同屬確定訴訟費用額之程序,故亦應 基於同一理由而類推用同法第91條第3項加計法定遲延利 息(臺灣高等法院所屬法院94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34號參照)。 二、本件原告與被告間因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聲請訴訟救助 ,並經本院104年度救字第199號裁定准予訴訟救助在案。關 於訴訟費用負擔部分經本院104年度勞訴字第96號判決命訴 訟費用由被告志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負擔百分之37,被告首 泰興業有限公司負擔百分之9,餘由原告負擔。原告、被告 志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就敗訴部分提起上訴,經台灣高 等法院106年度勞上字第59號判決兩造上訴均駁回;第二審 訴訟費用由上訴人(即原告)楊瑞忻、志偉營造股份有限公 司(即被告)各自負擔。被告志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復 提起上訴第三審,經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242號裁 定上訴駁回;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即被告志偉營造股 份有限公司)負擔確定在案,經本院調卷審閱屬實。 三、經查:本件第一審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5,408,06 5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為54,559元。另原告上訴第二審訴 訟標的金額為2,882,727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為44,416元 。從而,原告、被告首泰興業有限公司、志偉營造股份有限 公司應向本院給付之訴訟費用額依後附計算書確定如主文所 示。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1項規定,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 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28 日 民事第五庭 司法事務官 劉佩欣 計算書:(元以下四捨五入) ┌──────┬───────┬───────────┐ │ 項 目 │ 金 額 │ 備 註 │ ├──────┼───────┼───────────┤ │第一審裁判費│54,559元 │原告准予訴訟救助 │ ├──────┼───────┼───────────┤ │原告第二審裁│44,416元 │原告准予訴訟救助 │ │判費 │ │ │ ├──────┴───────┴───────────┤ │說明: │ │一、第一審訴訟費用,被告志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應負擔金│ │ 額:20,187元。 │ │ 計算式:54,559元×37%=20,187元。 │ │二、第一審訴訟費用,被告首泰興業有限公司應負擔金額:│ │ 4,910元。 │ │ 計算式:54,559元×9%=4,910元。 │ │三、第一審訴訟費用,原告應負擔金額:29,462元。 │ │ 計算式:54,559元-20,187元-4,910元= 29,462元。│ │四、第二審訴訟費用,原告應負擔金額:44,416元。 │ │五、承上,原告總計應負擔訴訟費用金額為:73,878元。 │ │ 計算式:29,462元+44,416元=73,878元。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