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71號
聲 請 人 林沛程
林閩弘
兼上2 人之
法定
代理人 劉依雯
共同代理人 謝文欽
律師
曾至楷律師
複 代理人 姜 萍律師
上列
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
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
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 年度司催字第734 號
公示催告在案
。
二、所定申報權利
期間,已於民國107 年2 月2 日屆滿,
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王唯怡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
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9 日
書記官 劉鴻傑
┌───────────────────────────────────┐
│股票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71號│
├──┬──────────┬────────┬──┬────┬────┤
│編號│發行公司 │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 │備考 │
├──┼──────────┼────────┼──┼────┼────┤
│1 │雅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5NY00000000-0 │1 │476266 │
所有權人│
│ │ │ │ │ │劉依雯 │
└──┴──────────┴────────┴──┴────┴────┘
┌───────────────────────────────────┐
│股票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71號│
├──┬──────────┬────────┬──┬────┬────┤
│編號│發行公司 │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 │備考 │
├──┼──────────┼────────┼──┼────┼────┤
│2 │雅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5NY00000000-0 │1 │476266 │所有權人│
│ │ │ │ │ │林沛程 │
└──┴──────────┴────────┴──┴────┴────┘
┌───────────────────────────────────┐
│股票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71號│
├──┬──────────┬────────┬──┬────┬────┤
│編號│發行公司 │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 │備考 │
├──┼──────────┼────────┼──┼────┼────┤
│3 │雅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5NY00000000-0 │1 │476266 │所有權人│
│ │ │ │ │ │林閩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