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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撤回上訴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8 年度訴字第 117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16 日
裁判案由: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173號 上 訴 人 華溱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順發 被 上訴人 詹世誠 上列當事人間因本院108 年度訴字第1173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 長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未據繳納裁判費。本件訴訟標 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449,659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7,275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 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琮欽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7  日                 書記官 李佳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