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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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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和解成立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8 年度訴字第 320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19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3201號 上 訴 人 奇美車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學賢 被 上訴人 世益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彭奎霖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本院於民國110 年 3 月12日所為之108 年度訴字第3201號第一審判決經提起上訴到院 。查本件上訴人依其上訴聲明所得受之利益即訴訟標的金額為新 臺幣(下同)252 萬9,425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3 萬9,070 元 ,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上 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向本院繳納3 萬9,070 元,逾期未繳 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9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王雅婷 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20  日                 書記官 但育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