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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8 年度訴字第 86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14 日
裁判案由:
返還牌照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訴字第866號 原   告 東華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錢德正 訴訟代理人 俞聰賢 被   告 洪豪伻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牌照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9 月19日言 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應將如附表編號1 至15、編號17至18「被告應交付原告 之物」欄位所示之營業小客車號牌及行車執照返還原告。 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十分之八,餘由原告負擔。 四、本判決第一項於原告以新臺幣(下同)20萬元為被告供擔保 後,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586,800 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 免為假執行。 五、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 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 訴訟法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 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部分: 一、原告主張:被告原為計程車業仲介,於民國95年7 月20日與 原告簽訂台北市計程車客運業駕駛人自備車輛參與經營契約 書18筆(下合稱系爭契約),約定由被告提供原告如附表編 號1 至18所示之18輛車輛(下合稱系爭車輛),登記為原告 公司行號,使用原告公司營業車額牌照(即行車執照1 枚、 號牌2 面)營業,該車非經雙方同意不得設定動產擔保或質 押。原告則以系爭車輛及被告證件向監理機關申領如附表所 示之18筆營業小客車號牌各2 面、行車執照各1 枚交與被告 營業。並約定被告應依行車執照指定之檢驗日參加年度定期 檢驗或臨時檢驗。詎被告竟不思加強營運管理,致系爭車輛 營業號牌2 面均遭逾檢註銷,被告此一行為除影響監理機關 之車輛登記準確性之外,甚易造成民、刑事案件之追查難度 ,且亦違反系爭契約第19條第1 項之約定,且經原告通知, 被告均置之不理。為此,爰以起訴狀繕本送達日為解除系爭 契約之意思表示,並依民法第259 條及系爭契約之法律關係 提起本件訴訟等語。 並聲明:㈠被告應將如附表所示之營業小客車號牌0 面及行 車執照1 枚返還原告。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雖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惟曾具狀表示:系爭契約確 為被告於95年7 月20日授權時任原告公司實際經營者程義楠 全權代被告簽訂無訛等語。 三、本院之判斷: ㈠原告主張兩造於95年7 月20日簽訂系爭契約,原告因此交付 如附表所示18輛營業小客車之號牌各2 面、行車執照各1 枚 予被告,嗣被告未妥善營運管理,致如附表所示編號1 至15 、編號17至18所示車輛逾期遭註銷車牌等情,有台北市計程 車客運業駕駛人自備車輛參與經營契約書18筆,及公路監理 資料汽車車籍查詢、交通部公路總區臺北市區監理所108 年 5 月3 日北市監車字第1080068771號函暨附件在卷可考(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107 年度北簡字第11941 號卷 —下稱北簡卷—第21頁至第127 頁,本院卷第35頁至第70頁 ),且被告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未於最後言詞辯論 期日到場,雖有提出書狀,惟亦係承認有與原告簽訂系爭契 約,餘皆未爭執,依民事訴訟法第280 條第3 項、第1 項之 規定,應視同自認,自堪認原告此部分主張為真實。 ㈡按系爭契約第19條規定:「乙方(即被告)如有下列情形之 一,甲方(即原告)得一造解除契約,逕行收回牌照、行車 執照,並至本市監理處登錄契約解除。…㈠車輛年度定期檢 驗逾期不檢驗、…。」第4 條約定:「…當契約終止或解除 契約時,乙方應將行車執照及號牌2 面交予甲方向監理機關 辦理繳銷,…」,又按契約解除後當事人雙方互負回復原狀 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由他方所受領 之給付物,應返還之,民法第259 條第1 款定有明文。則被 告未按期參加車輛年度定期檢驗致如附表所示編號1 至15、 編號17至18所示車輛之號牌遭到註銷,顯已違反系爭契約第 19條約定情形。而原告復以起訴狀繕本送達於被告作為解除 契約之意思表示,起訴狀繕本並已於107 年11月2 日寄存送 達於被告住所地,於000 年00月00日生送達效力,有送達回 證附卷可查(見本院107 年度板簡字第2624號卷第21頁), 堪認系爭契約業已解除;則原告按系爭契約第4 條、第19條 約定及民法第259 條第1 款規定,請求被告返還如附表所示 編號1 至15、編號17至18所示車輛號牌2 面及行車執照1 枚 ,原無不可。惟依交通部公路總區臺北市區監理所108 年5 月3 日北市監車字第1080068771號函暨附件所示,如附表編 號2 、6 、12之車輛,已繳回號牌2 面,如附表編號11之車 輛,已繳回號牌1 面(見本院卷第35頁、第39頁至第40頁、 第47頁至第48頁、第57頁至第60頁),顯見如附表編號2 、 6 、12之車輛號牌2 面,如附表編號11之車輛號牌1 面,現 非被告所占有中,而有不能返還之事由,是原告此部分請求 尚無理由。綜上,就如附表編號1 至15、編號17至18所示車 輛部分,被告應返還原告如附表編號1 、3 至5 、7 至10、 13至15、17至18所示營業小客車號牌各2 面及行車執照各1 枚、如附表編號11所示營業小客車號牌0 面及行車執照1 枚 、如附表編號2 、6 、12所示營業小客車行車執照各1 枚, 原告逾此範圍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㈢至於如附表編號16所示車牌號碼000-00號(重領後為192-DM 號)車輛,已於95年12月20日辦理繳銷登記,當時有收回號 牌2 面、行照1 枚,牌照狀態為環保回收轉報廢,有公路監 理資料汽車車籍查詢、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108 年 5 月2 日北監車字第1080110691號函暨附件在卷可考(見北 簡卷第123 頁,本院卷第29頁至第33頁),是如附表編號16 所示車牌號碼000-00號營業小客車之號牌2 面、行車執照1 枚並無因逾期註銷等情,是原告主張此部分依系爭契約第19 條約定解除契約後,請求收回牌照及行車執照及請求回復原 狀云云,即無可採,應予駁回。 ㈣綜上所述,本件原告依民法第259 條及系爭契約之法律關係 ,請求被告返還原告如附表編號1 、3 至5 、7 至10、13至 15、17至18所示營業小客車號牌各2 面及行車執照各1 枚、 如附表編號11所示營業小客車號牌0 面及行車執照1 枚、如 附表編號2 、6 、12所示營業小客車行車執照各1 枚,為有 理由,逾此範圍之請求均無理由,皆應駁回。 四、又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核無不合,爰酌定相 當之擔保金額予以准許,並依職權酌定相當擔保金額宣告得 免為假執行。至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已因訴之駁 回而失所附麗,應予駁回。 五、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主張、陳述及所提之證據暨攻 擊防禦方法,經本院斟酌後,核與本件判決結果不生影響, 爰不一一論述,附此敘明。 六、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因 此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4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謝宜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 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吳宜遙 附表: ┌──┬──────┬─────┬────┬────┬─────────────┬────────┬─────────────┐ │編號│簽約日期 │廠牌型式 │出廠日期│排氣量cc│原告提供之營業用小客車牌照│繳回監理機關狀況│被告應交付原告之物 │ │ │ │ │ │ │及行車執照 │ │ │ ├──┼──────┼─────┼────┼────┼─────────────┼────────┼─────────────┤ │ 1 │95年7月20日 │福特六和 │78年3 月│1323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無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 │ │ │LASER-4H │ │ │行車執照1枚 │ │行車執照1枚 │ ├──┼──────┼─────┼────┼────┼─────────────┼────────┼─────────────┤ │ 2 │95年7月20日 │裕隆 │80年9 月│1270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繳回號牌2面 │車牌號碼00-000號行車執照1 │ │ │ │YLN321STD │ │ │行車執照1枚 │ │枚 │ ├──┼──────┼─────┼────┼────┼─────────────┼────────┼─────────────┤ │ 3 │95年7月20日 │福特六和 │81年4 月│1323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無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 │ │ │LASER-4H │ │ │行車執照1枚 │ │行車執照1枚 │ ├──┼──────┼─────┼────┼────┼─────────────┼────────┼─────────────┤ │ 4 │95年7月20日 │福特六和 │81年6 月│1323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無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 │ │ │LASER-5A │ │ │行車執照1枚 │ │行車執照1枚 │ ├──┼──────┼─────┼────┼────┼─────────────┼────────┼─────────────┤ │ 5 │95年7月20日 │福特六和 │82年2 月│1323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無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 │ │ │LASER-5A │ │ │行車執照1枚 │ │行車執照1枚 │ ├──┼──────┼─────┼────┼────┼─────────────┼────────┼─────────────┤ │ 6 │95年7月20日 │福特六和 │81年4 月│1323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繳回號牌2面 │車牌號碼00-000號行車執照1 │ │ │ │LASER-5A │ │ │行車執照1枚 │ │枚 │ ├──┼──────┼─────┼────┼────┼─────────────┼────────┼─────────────┤ │ 7 │95年7月20日 │裕隆 │81年4 月│1392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無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 │ │ │YLN331DX │ │ │行車執照1枚 │ │行車執照1枚 │ ├──┼──────┼─────┼────┼────┼─────────────┼────────┼─────────────┤ │ 8 │95年7月20日 │裕隆 │81年7 月│1270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無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 │ │ │YLN3221STD│ │ │行車執照1枚 │ │行車執照1枚 │ ├──┼──────┼─────┼────┼────┼─────────────┼────────┼─────────────┤ │ 9 │95年7月20日 │福特六和 │81年7 月│1323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無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 │ │ │LASER-5A │ │ │行車執照1枚 │ │行車執照1枚 │ ├──┼──────┼─────┼────┼────┼─────────────┼────────┼─────────────┤ │10 │95年7月20日 │福特六和 │81年1月 │1323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無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 │ │ │LASER-4H │ │ │行車執照1枚 │ │行車執照1枚 │ ├──┼──────┼─────┼────┼────┼─────────────┼────────┼─────────────┤ │11 │95年7月20日 │福特六和 │82年6 月│1323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繳回號牌1面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1面、 │ │ │ │LASER-5A │ │ │行車執照1枚 │ │行車執照1枚 │ ├──┼──────┼─────┼────┼────┼─────────────┼────────┼─────────────┤ │12 │95年7月20日 │福特六和 │83年6 月│1323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繳回號牌2面 │車牌號碼00-000號行車執照1 │ │ │ │LASER-5A │ │ │行車執照1枚 │ │枚 │ ├──┼──────┼─────┼────┼────┼─────────────┼────────┼─────────────┤ │13 │95年7月20日 │福特六和 │83年7 月│1840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無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 │ │ │TELSTAR-3D│ │ │行車執照1枚 │ │行車執照1枚 │ ├──┼──────┼─────┼────┼────┼─────────────┼────────┼─────────────┤ │14 │95年7月20日 │國瑞 │84年2 月│1587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無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 │ │ │AT1EPD-U │ │ │行車執照1枚 │ │行車執照1枚 │ ├──┼──────┼─────┼────┼────┼─────────────┼────────┼─────────────┤ │15 │95年7月20日 │福特六和 │90年3 月│1598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無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 │ │ │C206-5X │ │ │行車執照1枚 │ │行車執照1枚 │ ├──┼──────┼─────┼────┼────┼─────────────┼────────┼─────────────┤ │16 │95年7月20日 │日產 │93年5月 │1995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繳回號牌2面、行 │無 │ │ │ │CEFIROA33T│ │ │行車執照1枚 │車執照1枚 │ │ ├──┼──────┼─────┼────┼────┼─────────────┼────────┼─────────────┤ │17 │95年7月20日 │國瑞 │91年4月 │1598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無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 │ │ │CE1EPD │ │ │行車執照1枚 │ │行車執照1枚 │ ├──┼──────┼─────┼────┼────┼─────────────┼────────┼─────────────┤ │18 │95年7月20日 │國瑞 │91年8月 │1598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無 │車牌號碼000-00號號牌2面、 │ │ │ │CE1EPD │ │ │行車執照1枚 │ │行車執照1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