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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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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司促字第 1045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06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0456號 債 權 人 世界V1社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官明杰 債 務 人 華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秀雲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 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 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以債務人為新北市○○區○○路0 段000 巷00號10樓建物之   所有權人之第一類地政登記謄本。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6   日          民事第七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