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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司促字第 140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16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406號 債 權 人 萬家木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文能 債 務 人 王秀容即祥麟苑裝潢工程行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 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祥麟苑裝潢工程行之負責人王秀容最新戶籍謄本( 記   事欄勿省略) 或其他如年籍資訊等足識別身分之資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16  日          民事第七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