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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消債清字第 47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13 日
裁判案由:
清算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消債清字第47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 人 吳宜涵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 日起10日內,補正及陳明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 定。 應補正及陳述之事項: 一、繳納聲請費新臺幣(下同)1,000元。 二、預納郵務送達費2,580元,即按債權人及聲請人總人數,以   每人10份,每份43元計算,計算式:(5+1)×43×10=2,   580元。並指定倘預納費用須退費時,退費之帳戶(限聲請   人個人帳戶,並提供存摺封面影本)。 三、依新北市新莊區調解委員會107年民調字第537號調解不成立   證明書,永豐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及星展銀行均稱對聲請人   並無債權,請聲請人確認其對永豐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及星   展銀行是否有債權債務關係存在。 四、「具體釋明」確有債務不能清償或有不能清償之虞之情事。 五、提出聲請人之戶籍謄本(記事欄不省略)。 六、提出聲請人之長子蔡○霖、次子蔡○斌之民國106-107年度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   清單、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七、提出最近2個月(即109年3月至同年4月)之每月薪資明細表   或完整之薪資轉帳存摺影本;如有其他兼職收入,亦應提出   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薪資單、薪資轉帳存摺封面暨內頁等;   若為打零工或現金領取方式者,應提出薪資袋及僱主出具之   員工在職薪資證明書、僱主聯絡電話等,切勿省略、遺漏記   載(應詳列來源製成清楚之表冊,勿僅提出國稅局綜合所得   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代替)。 八、說明聲請人目前是否擔任元通起重有限公司之董事,若有,   每月是否有取得報酬? 九、依聲請人所提之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聲請人應說明就「   聲請前兩年收入」欄位所載之108年度領取國泰人壽保險理   賠金13,602元為何? 十、依聲請人所提之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聲請人應說明就「   聲請前兩年收入」欄位所載之自107年2月1日起至107年12月   31日止所領取之智焰股份有限公司營利所得33元為何? 十一、聲請人應說明目前居住地新北市○○區○○路○○○巷○○○○   號10樓房屋是否為自用住宅?若為自用住宅請說明所有權人   為何,並提出該房地之最新土地、建物第一類登記謄本,若   有繳納房貸,應提出每期繳納房貸證明;如為租屋居住,請   提出最新一期租賃契約及繳交房租之相關證明,並說明聲請   人係與何人同住於該屋?如何分擔家庭生活費用? 十二、提出聲請人本人於各金融機構之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   整清晰之影本(須附完整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   日之後),另敘明聲請人名下各保險契約有效期限、每期保   費金額、有無曾以保單向保險公司借款,以及若終止該等保   險契約,可領回之金額各為若干? 十三、說明聲請人最近5年內有無從事國內股票、期貨、基金或   其他金融商品之投資?如有,請提出其目前往來證券商之交   易明細查詢表,證券存摺封面、內頁影本及投資股票往來金   融機構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應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   及相關之投資交易明細及證明文件。 十四、說明聲請人於聲請更生前2年內有無財產變動狀況?亦即   就包括土地、建築物、動產、銀行存款、股票、人壽保單、   事業投資或其他資產在內所有財產之有償、無償(原始或繼   受)取得、移轉予他人、變更或設定負擔等事實或法律行為   致生得、喪、變更權利之情形,應據實向法院陳報。 十五、聲請人固業已提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惟仍應補   正下列說明事項:  ㈠膳食費每月8,000元:請說明每日每餐之消費金額,並說明   計算方式。  ㈡水電瓦斯費、電話費、手機費及網路費:應提出最近半年內   單據。 十六、就聲請人之長子蔡○霖、次子蔡○斌扶養費支出每月各8,   000元,除應提出上列聲請人之長子蔡○霖、次子蔡○斌相   關資料外,並應陳報聲請人之長子蔡○霖、次子蔡○斌有無   領取社福補助津貼,如低收入戶津貼、身障補助等政府補助   ?如有,每月可請領之金額為何?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可請   領之金額為何?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存摺內頁等據實   向法院陳報。及說明有無其他扶養義務人?分擔比例?聲請   人之其他扶養義務人每人每月支出金額各為何? 十七、陳報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執字第157829號執行命令目   前進度為何?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13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楊千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13  日                 書記官 郭德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