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027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利明献
訴訟代理人 陳有延
顏孝辰
林紫彤
被 告 駿棋網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巫思芸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扣押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原告於民國109 年8 月28日
言詞辯論終結後,於109 年9
月4 日(本院收狀日期109 年9 月7 日)以書狀撤回起訴,應再
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9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佳君
以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9 日
書記官 張雅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