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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25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07 日
裁判案由:
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52號 原   告 康業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定國 訴訟代理人 蘇奕全律師 被   告 詠讚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永豐 訴訟代理人 湯其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9年9月14日下午3時10分, 在本院西側大樓第7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毛崑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7 日 書記官 喻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