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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除字第 30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12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30號 聲 請 人 淞發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鏡明 代 理 人 黃培欣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495 號裁定公 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11月19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2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宋家瑋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2 日 書記官 黃伊媺 ┌─────────────────────────────────────┐ │支票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30號│ ├───┬─────┬─────┬──────┬─────┬─────┬──┤ │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台幣)│ │ │ ├───┼─────┼─────┼──────┼─────┼─────┼──┤ │001 │懋佳實業有│玉山商業銀│108年5月31日│63,482元 │DA0000000 │ │ │ │限公司 林│行五股分行│ │ │ │ │ │ │世勳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