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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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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120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23 日
裁判案由:
返還消費借貸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202號 原   告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振芳 訴訟代理人 梁霜露 被   告 霈昇實業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李采穎 被   告 陳建豪       陳正明 本件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本院業於民國110 年8 月19日宣示辯論終結,並定於110 年9 月9 日宣判,茲因被告陳 建豪來電表示因以為110 年8 月19日言詞辯論期日會以U 會議視 訊開庭,因而未到院,因此認本件有再行審理之必要,再開 辯論,並指定110 年9 月23日上午9 時50分,在本院西側大樓第 九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3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謝宜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3  日                 書記官 劉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