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211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02 月 25 日
裁判案由:
清償債務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112號
原      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月琴 
訴訟代理人  陳經文 
            廖立凱 
被      告  榮華福安企業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袁金榮 



被      告  林秀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理  由
本件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業於民國111年2月17日宣示辯論終結,並定於111年3月3日宣判,茲因兼被告榮華福安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袁金榮於言詞辯論前將戶籍遷移至戶政事務所,而有送達不合法之情形,有再行審理之必要,再開辯論,並指定111年4月21日上午9時15分,在本院西側大樓第九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5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謝宜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5   日
                                書記官 劉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