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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306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10 月 31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3069號
原      告  元利環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何月娥
訴訟代理人  張耀天律師
被      告  春水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明霆 
訴訟代理人  洪秉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十二月八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3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楊千儀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31  日
                                書記官  李育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