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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除字第 454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9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454號 聲 請 人 鄧如均 訴訟代理人 林禮模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10 年度司催字第326 號公示催告 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 年8 月11日屆滿,迄今均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宋泓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9 日 書記官 鄧筱芸 ┌───────────────────────────────────┐ │股票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454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備考│ ├──┼───────────┼───────────┼──┼──┼──┤ │1 │連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00-00ND000028 │2 │2000│ │ └──┴───────────┴───────────┴──┴──┴──┘